【税委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日期:2022-12-1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0号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4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2年11月30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2年11月25日附件下载: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pdf信息来源:海关发布 编辑:admin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 下一篇:【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 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 →